连丰委〔2020〕27号
关于调整丰阳镇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村委会、各办公室: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粤农扶办〔2020〕63号)、《关于开展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(清农扶办函〔2020〕3号)精神,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丰阳镇扶贫资产管理,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,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,发挥长期效益,经研究,决定调整丰阳镇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统筹管理全镇扶贫资产。领导小组成员如下:
组 长:李剑平(镇党委书记)
常务副组长:吴刚霞(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)
副 组 长:黎爱江(镇人大主席)
沈学航(镇纪委书记)
廖 伟(镇党委委员)
成 员:邓记雪(镇扶贫办主任)
黄艳玲(镇财政所所长)
黄海峰(镇扶贫办科员)
吴仁斌(丰阳村委会主任)
黄海娇(夏湟村委会主任)
吴战军(朱岗村委会主任)
胡伟辉(湖江村委会主任)
伍建瑞(柯木湾村委会主任)
黎强松(旗美村委会主任)
吴伟建(夏炉村委会主任)
钟木星(大富头村委会主任)
梁卫荣(梁家村委会主任)
黎俊杰(新立村委会主任)
黎青生(陂岭村委会主任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地点设在镇扶贫办,由黎爱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市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,向镇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意见、建议,指导镇扶贫资产管理工作。
中共连州市丰阳镇委员会
2020年10月12日